关于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事宜,其中涵盖了子女的生活费用、教育费用以及
医疗费用等等细节方面。首先,在夫妻婚姻关系结束之后,若子女被交由一方进行直接
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承担起部分乃至全部的
抚养费用,参酌决定抚养费用的数量与付款期限的长度也是父母双方事先约定并且达成共识的结果,只要双方能心平气和地达成共识,便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只需签订正式的协议即可生效实施。若这一过程中出现了无法协商解决的分歧,就得将
纠纷提交至人
民法院来进行裁决。其次,作为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所依据的普遍性规则为: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双亲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所在地区的实际生活水准,拟定出合理的抚养费金额。具体而言,若双亲具备稳定收入来源,抚养费通常会按照他们月度总收入的20%到30%去核拨,如需同时兼顾两个及以上子女的日常生活开支,支付标准也可适度上调,但总的来说,抚养费的总额度不应超过月总收入的50%。在此基础上,若双亲缺乏固定收入或仅仅是有不定片酬,抚养费的额度则可以参考当年度总收入甚至是同业平均收入,然后依据上述比例来订定。但是对于那些由特别情况引发的情形,比如双亲中的某位经历重疾住院,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标准则可以适当上调或者下调。最后,当面临两个子女都需要抚养的情况时,一般的原则如下:一旦父母双方各抚养一个孩子,那么彼此之间便无需再向对方支付抚养费;而若只有单一方承担起所有的养育责任,那就意味着另一方必须定期向他/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