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的法定条件须满足以下五项:
首先,工程必须已经完工并完成了设计及合同中约定的所有工作量;
其次,在工程中所涵盖的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检验全部必须是合格的;
第三,工程质量的控制数据必须是完整无缺的;
再次,对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样检查结果必须完全符合相关规定;
最后,与安全及功能相关的检测文件记录也必需保持完整。
分户验收具体涉及到的重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方面:
第一,楼面是否存在空鼓、开裂、以及起砂现象;
第二,墙面、天花板是否出现空鼓、开裂、脱层以及爆灰问题。
以上各项的检验方法采用小锤轻轻敲击并配合观察检查,注意敲击范围内的轻击点之间的间隔距离不得超过40厘米。
此外,对于窗台或者落地窗防护栏杆的高度要求,不得低于900毫米并且不能产生负偏差。《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
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
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