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们国家
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犯罪嫌疑人在接受一年的
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移送至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也是完全合法合规的。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最长适用期限为一年。
如果在此期间,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发现有任何
违法违规行为的存在,那么便必须严格遵循法律
法规,全力
追责涉事相关
责任人。
当然,具体的
处理决定还需要依据
司法机关的深入调查结果做最终评定。
取保候审作为我们国家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规定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本质上是指在整个
刑事诉讼程序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
民法院等司法机关,为了防止某些已被
逮捕但仍需
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逃避侦查、
起诉和审判,会依法要求他们提供
担保人或缴纳
保证金,并开具相应的
保证证明文件。
在此基础上,对这些嫌疑人或被告人以确保其随时接受
传唤,从而不对他们实施
拘留或暂缓实施监禁,这便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