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之后,再次缔
结婚姻并无明确的法定时限。
若有此意愿之男女务必亲自前往
婚姻登记部门,向相关机构提交婚姻登记申请,经核实符合法定条件者,予以登记,颁发
结婚证书。
至此,方可算作婚姻关系的确立。
然而需知,婚姻乃基于双方均自愿为之,严禁任一方以强制或干预方式逼迫对方确实履行,任何组织亦不可干涉此正当权益与自主选择。
关于
结婚年龄,根据我国现行
法规,男性须满22岁生日方可登记结婚,而女性至少需年满20周岁才得以结婚。
值得注意的是,禁止
直系亲属和三代以内的
旁系亲属相互结合形成新的
婚姻家庭体系。《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
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