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探讨这个问题之前,有必要深入了解案件本身的情况。
法院在
量刑方面,不仅要全面衡量罪犯的
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程度、是否属于
累犯、是否存在
自首或者
立功等减轻犯罪责任的情节,还要考虑
当事人对判决结果的认可度等多方面因素,以此来确定最终的审判结果。
拐骗儿童罪的本质特征是侵犯了受害者及其家庭之间的深厚情感纽带及儿童自身的合法权益;
相比之下,
拐卖妇女、儿童罪则主要侵犯了他人的
人身自由权利,这也是二者之间最显著的区别。
当儿童遭受拐骗时,他们丧失了自主选择去向的能力,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身体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都受到了不可逆转的伤害。
拐卖儿童者将受害儿童视为商品,这种行为触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严重影响了他们的生存尊严和基本人权。
2、任何实施拐卖儿童罪行的罪犯,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其中包括单项最高可达10年的
有期徒刑以及相应金额的
罚金惩处。《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
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
暴力、
胁迫或者麻醉方法
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