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争取到男方
抚养权的有力依据主要包括:
首先,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应由女方直接
抚养;
其次,若女方已经进行了永久性避孕措施或者因某种原因导致失去生育能力,这将是
争取抚养权的关键因素之一;
另外,孩子在女方身边生活的时限较长,若由于生活环境发生变化可能会给子女的健康成长带来显著影响,那么这样的情况下,女方也更容易获得抚养权;
除此之外,如果女方并未其他在世子女,而男方却已有其他子女,这种差异也是
女方争取抚养权的优势条件之一;
再者,若是孩子跟随女方生活可以促进他们的成长发育,但另一方面男方却患上了严重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甚至存在其他对子女身心健康有害的状况,那么法院可能就不会支持让男方拥有
监护权;
最后,若夫妻二人抚养子女的条件大致相当,然而孩子自幼与祖父母共同生活,并且祖父母希望并且有能力协助孩子照料外孙子女,此时女方得到抚养权的可能性亦较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