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办理正式的
协议离婚手续,通常需缴付出数周的时间等候。
自从《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于开始实施以后,进行协议
离婚的流程更是产生了诸多变化,首先,必要的
离婚冷静期为30日,在此期间,双方必须保持冷静并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
其次,离婚冷静期满后,双方
当事人将有义务亲自向
婚姻登记机构申请颁发
离婚证书,若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规定履行提交申请的义务,应被视为自动撤回
离婚登记申请。
同时,在离婚冷静期中,任何一位当事人均有权申请撤销离婚登记事宜。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
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
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
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