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刑事案件中的
取保候审程序,其主要步骤如下所述:
1.提交申请:
对于已经处于
羁押状态下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他们的
法定代理人、
近亲属,他们都享有权利向有关部门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2.审批决定:
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
民法院收到取保候审的相关申请之后,应当在七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该申请的明确答复。
3.
执行程序:
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机构是公安机关。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此类案件中具备以下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1)可能会被判为
管制、
拘役或者单
处罚金等
轻罪名;
(2)预计会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若是采取取保候审的话则不会给社会带来任何危害性;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身怀六甲或正在
抚养婴幼儿的女性,这部分人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产生社会危害性;
(4)如果
羁押期限届满,而案件仍未办结,那么就需要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继续进行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
拘传、取保候审或者
监视居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
证人或者交纳
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