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构成
职务侵占罪的情形,通常情况下并不适宜进行和解处理。
然而,存在符合以下条件的特定案件,这些案件可以考虑通过和解方式解决:
首先,此类案件应由
民间纠纷引发,涉及
刑法分则第四章与第五章的相关内容,且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刑罚;
其次,除了
渎职犯罪之外,该类案件也可能导致被判
处罚金刑或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过失犯罪。
然值得注意的是,职务侵占罪与
贪污罪之间存在明显差异,具体而言,二者最为显著的区别在于主体要件方面。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范围较为广泛,涵盖了所有在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任何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
无论所服务的企业属于股票上市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制公司,抑或是国有公司、企业;
不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集体性质企业,亦或是外商
独资企业、私人企业等等,只要他们不具备
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均有资格成为职务侵占罪的
犯罪嫌疑人。
而在贪污罪方面,其主体主要限定为
国家工作人员,包括那些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或者其他各类公司、企业中行使行政
管辖权,并且拥有国家公职人员身份的人。
同样地,那些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乃至股份制公司、企业等各种非国有单位中,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并享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同样符合贪污罪的主体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
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
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
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
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
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
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