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情况下则由母亲负责照顾。
至于两周岁至成年的
未成年人,如下几种情况可能会导致其更多倾向于跟随母亲生活:
1、若母亲已经进行过绝育手术,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导致失去了生育能力;
2、年龄较大的子女与母亲共处的时间最长,经历了生活环境的变迁,会对他们的身心健康产生重大影响;
3、在没有其他子女的前提下,父亲却有其他
家庭成员;
4、如果子女长期跟随母亲生活,可以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然而父亲身患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的疾病,甚至存在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发展的状况,那么这样的生活环境并不适合他们;
5、当父亲和母亲在
抚养子女方面的条件基本相同,同时父母双方都希望子女能够与己方共同生活时,倘若某个子女已经在外祖父母那里单独生活了相当长的时间而且外祖父母也表示愿意并具备有能力去协助母亲照顾外孙子女;
6、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或者更大年纪后,他们有权自主做出选择,选择生活在母亲身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