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危房
拆迁的法定步骤究竟有哪些?
在启动针对危房的拆迁过程中,我们需要遵循以下详细的步骤:
首先,必须向拆迁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
接着,拆迁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确认合法后,签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接下来,公布《拆迁通告》,让所有相关方知悉相关事项;
此时,将依据要求选定评定机构,并对即将被拆迁的房屋进行实地勘查;
之后,公开评估结果,使所有利益相关者了解真实情况;
评估完成以后,评估公司将出具详尽的评估报告并向各有关单位送达;
在所有参加者都同意的前提下,签订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最后,发放补偿款项,进行拆迁工作。
二、当面临房屋拆迁时,应如何获取相应的
赔偿呢?
对于房屋的
赔偿金额来说,它是由当前国家的法律
法规以及实际情况所决定的。
对于城市里属于
国有土地的房屋的拆迁,其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主要参考
房屋所有权证书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以及被
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市场平均价格进行评估得出,农村地区使用
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的拆迁则是结合
宅基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建设用地
使用权证书以及国土资源部门提供的房屋测绘数据来计算具体的赔偿金额。《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
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