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离婚协议发生改变需在一年内主动提出撤销申请;
而若存在一方故意隐瞒、转移、变卖、毁坏对方
共有财产;
或是擅自制造财务
债务以图侵占对方财产的情况,在对夫妻共同所有财产进行分割时,涉及到隐瞒、转移、变卖、毁坏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财务债务的一方可适当降低或避免分配份额。
离婚后,对于的任何一方若发现对方曾做出此类行为,可向民事法庭
提出诉讼,并请求再度分割已经结束的
夫妻共有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
民法院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
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
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