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发生
可撤销之契约时,其可能带来以下法律后果:
首先,对于通过此种合约获得的所有财产,应该给予返还原主,如果无法履行,或者在另一种情况下认为此种返还已无实际意义,则应根据公正合理的原则对此财产进行
折价补偿;
其次,对于在合约中存在故意
违约行为的一方,应该对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所有
经济损失负责
赔偿,而如若在这类交易中,两方均有显见过错,那么他们将各自承担其中应有的责任份额。《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
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