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涉外人士达成
离婚协议时,所需准备的具体材料如下:首先,应确保您持有本人的户口簿及
身份证。此外,参与
协议离婚的外国人一方亦需提供其本人有效的护照或其它有效国际旅行证件以供确认身份。其次,需要提供您与对方的
结婚证书作为角色证明。同时,您还需要关注双方
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这一关键要素。若选择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离婚问题,则需要提交以下几份文件资料:1.
起诉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它必要的身份证明;2.撰写清晰且具有说服力的
起诉状;3.证明您婚姻关系变动状况的相关证书,即结婚证书或由
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
婚姻状况证明;4.用以体现夫妻间情感破裂情况的相关
证据;5.还可准备诸如证明自身
诉讼请求合理性的其它额外证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
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
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
抚养、财产以及
债务处理等事项
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