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间,仅在如下两种情况下,
当事人能够依法向人
民法院申请分割
共同财产——一种是出现了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有的财产,或者有
伪造夫妻共负
债务等严重侵害
夫妻共有财产权益的行为;
另一种情况则是当一方应承担的法定
抚养义务者遇到
重大疾病需要救治,而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的
医疗费用。
除此之外,其他所有情况寻求人民法院进行
财产分割的诉求都将不获法院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
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
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