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0条之相关规定显示:
在获得老年人明确同意的背景下,各
赡养人之间得以签署并实施关于有效履行
赡养义务问题的相关协议。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此类
赡养协议中涉及的具体条款与细则不得违背国家法律
法规及老年人的个人意志。
另外,倘若某些客观因素发生突变(如某个子女因某种原因呈现出显著欠缺的赡养能力等),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即使父亲或者母亲未曾提出任何赡养诉求,其他有能力承担赡养责任的子女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排除自身的赡养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条
经老年人同意,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赡养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和老年人的意愿。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老年人组织或者赡养人所在单位监督协议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