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当前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建造师挂靠现象,我们必须明确指出这其实属于一种严重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
具体来说,这种行为主要表现为建造师将其本人所持有的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执业印章等重要证件挂靠在某个特定的公司名下,然后利用这个公司的资质来承揽工程项目,并负责实施整个项目的建设过程。
然而,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建造师是被严格禁止
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任何其他方式非法转让其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执业印章的。
因此,从法律层面来看,建造师挂靠无疑是一种严重的
违法行为。
《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