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交通事故
赔偿事宜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全面赔偿受伤人员所支付的各项合理的治疗与康复费用,这些费用涵盖了诸如
医疗费用、
护理费用、
交通费用、营养补充以及住院期间的膳食补助费用等具体支出。
同时,对于因无法打工而导致的收入损失亦应予以合理赔偿。
更进一步来说,如果产生了致残后果,还须另加赔偿相应的辅助器具购置费用及
伤残抚恤金;
若涉及到人身死亡的情况,则同样需要交付
丧葬费用并作出相应的死亡损害
抚慰金赔偿。
根据相关
法规规定,
误工费用将依据伤者的误工时间长短及其工作收入状况来进行准确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
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
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