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民间借贷
民事诉讼立案件,您需准备如下材料:
首先是能够证明
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相关档。
如果您作为自然人当事人参加
诉讼,那需要
递交您的
身份证明资料,譬如个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
复印件;
若是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体参与,则需要提交相应的注册登记档,比如由工商局出具的企业
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是社团法人登记证,若您,作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原告,必须同时递交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以及主要负责人证明书。
其次,如果是受他人委托代替他人提
起诉讼的,除了上述所提到的基本材料外,还需要提供甲方的
授权委托书。
第三,包括
借款合同、
借款协议、借据、
欠条、还款
承诺书在内的佐证该民间
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相关材料也必不可少。
最后,还有与您
诉讼请求息息相关的其他必备材料也需要包含在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