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在我们国家被视为违反法律
法规的行为,因此在任何情况下,所有类型的赌博活动均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与支持。
这其中便包括了因参与赌博产生的
债务。
这种行为所导致的债务属于非法债务,不受法律的保护和约束,
借款人无需予以偿还。
换句话说,如果出借者明知道借款人的
借款用途涉及到非法活动,那么他们之间的
借贷关系将不会得到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若
债权人仍然坚持索要欠款,借款人有权拒绝还款,并且在必要时,可以寻求警方等相关部门的协助和援助来解决问题。《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
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
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
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
放贷资格的
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