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工程分包,即是由具备相对应资质的施工总
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的各类专业工程事项全权委托于其他建筑业企业来完成。
这些能被允许施行专业分包的具体事项包括:
首先是某些行业内具有垄断性质的项目,例如说到消防工程、煤气供应服务、自来水加压设备、以及配电房高压侧装备等等;
其次,还涉及了某一些特殊专业项目,例如手术室搭建、金库建设、以及针对特定设备的安装装配等专业技术领域的任务;
最后,还有一类代表性的专项任务,如网架设计与建造、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幕墙装饰工程、降水设施配置、护壁基坑支护处理、打桩施工、弱电监控系统建立及运营、以及电梯设备的安装调试等。《
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
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
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
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