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员工在就业头两个月默认为
试用期阶段内,若由于无法达到公司录用要求而遭到解聘情况,用人单位将无需向该员工
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仍需按照正常
工资待遇支付。同时,职工在试用期内
被辞退同样应当遵循严格的评估程序,并将评估标准以及评价结果进行书面呈现。任何无明显理由便实施的解雇行为或以不合理理由作出的解聘声明都有可能违反相关
法规,构成
违法裁员。此类违法裁员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极为严重,企业需向员工支付双倍的
赔偿金额。然而,由于该员工仅在试用阶段度过了两个月的时间,因此其
补偿金仅相当于半个月的薪资水平。若企业在履行解雇行为过程中存在违法操作,则须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
赔偿。在此,我们想提醒大家的是,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明确规定了公司在哪些具体情况下可以单方面提出
终止劳动合同,包括以下六种情况:(1)试用期内被证实无法满足岗位要求;(2)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则制度;(3)严重渎职、
贪污受贿,给公司造成重大实际损失;(4)员工同时在其他单位就业,这一行为已对原单位的正常工作进程产生严重干扰,且面对原单位的善意提醒拒绝改善;(5)由于法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述原因导致
劳动合同无效;(6)员工受到依法追究的
刑事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
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