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明确指出的是,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未设立针对‘
合伙人非法销售
个人信息’的
罪名;
然而,对于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这一严重
违法犯罪行为,却有明确的相关法律条文和制裁措施。
本文将对此予以详细论述。
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主要涉及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提供公民个人信息,
情节严重的行为。
对于该类
违法行为,所适用的
量刑幅度如下所示:
若情节较轻者,可处以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或
拘役,并同时处以
罚金数额的单
处罚款;
若情节特别恶劣者,则应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需缴纳相应数额的罚金。《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
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