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律规定,
盗窃罪通常在2个月以内即有可能做出法院的最终裁决。一旦
当事人因为涉嫌盗窃而被公安机关
立案调查并提交给检察院
提起公诉,这类案件便属于
公诉案件的范畴。对公诉
案件处理起来,根据法律规定,人
民法院应当在收到案件材料之后起2个月之内尽快审结并宣判结果,否则最晚也不能超出3个月。但是,对于某些案情纷繁复杂,或者追捕
犯罪嫌疑人、获取
证据存在难度的案件,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则可适当延长
审理期限至3个月之久。如果案件的具体情形仍然需要更长时间进行审理,需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
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
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
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