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临
离婚的情况下,夫妻双方应先进行协商,以达成关于
共同财产的公正切实的处理方案;
若经过协商,夫妻双方无法就财产问题达成共识,那么该问题应交给具有司法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来按照财产的具体状况,以及注重维护子女利益及女方权益的双重原则做出果断而公正的决策。
夫妻之间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之权益等相关法律权利,应该依据法律规定,得到相应的完善保障。
然而,倘若出现以下所举任何一种状况,无过失方均有资格向法院申请获得
损害赔偿:
(一)
行为人有
重婚行为的;
(二)行为人存在着配偶者与他人长期
非法同居行为的;
(三)行为人对其家人施行了或持续性地制造
家庭暴力行为的;
(四)行为人对家人施加虐待或遗弃的恶劣行为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