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乃指已缔结合法婚姻关系者,在
存续期间内又与他方缔
结婚姻关系,或者知晓他方已有合法婚姻关系仍与其继续缔结婚姻关系的
违法犯罪活动。
其构成要素依次包括:
首先,该种
犯罪行为违反了一夫一妻制的基本伦理和社会婚姻制度;
其次,从客观角度看,这类行为主要表现为有合法配偶且在
婚姻存续期间仍与他方缔结婚姻关系,以及明明知道他方已有合法配偶但仍然与其缔结婚姻关系这两种情况;
再次,这种犯罪行为可以由任何具有
行为能力的人实施;
最后,从法律责任考虑,
犯罪者须对此类行为抱持明确的恶意意图。
对于此类犯罪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
处罚,即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
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