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的方式以及具体要求如下所述:
1、发包方式主要有三种,即发包人可将整个建设工程项目全盘委托给一家具有施工总
承包资质的单位独家承担,或者发包给由多家中小型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赋予其施工总承包责任;
当然也可以选择将全部转交给一家大型综合性的施工单位以实现全面的总承包,无论何种情形,施工总承包单位均需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资质。
2、另外一种常见的工程总承包模式,即发包人将整体打包的建设工程分解开来(如设立成不同的标段),此时可依据每个标段的施工需求,逐一发包给众多各具专长的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则需分别与发包人签署施工
承包合同。
此种工程总承包管理模式充分考虑了建设工程的特点和实施中的诸多因素。
3、最近颇为流行的发包方式则是平行发包(也称“分别发包”),具体操作就是发包人会依据建设工程的复杂性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对建设工程进行合理的分解并分别设置不同的标段,然后将每一部分的施工任务分别发包给不同的施工单位,让他们各自独立完成各自的施工承包合同,从而最大化地提升各自的施工效率。
二、关于承包类型:
1、总承包合同,亦被称之为“交付钥匙式承包”。
在这种
承包方式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整个过程划分为若干阶段,例如地质勘查、设计、施工等等,要求承包商须具有与之对应的总承包资质条件来完成这些环节。
总承包合同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的,由承包人承担所有建设工程工作的一份法律文件。
2、分承包合同,是指总承包商就勘察、设计、建筑安装等各项工作分别与勘察人员、设计师、施工人员签订的承包合同。
这也是工作量大且技术复杂的大型工程项目常见的承包方式之一。《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