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一方由夫妇共有的财产之中进行投资的话,那么由此产生的收益将会被视为夫妇双方的
共有财产。
然而,若是有一方是以其个人所有的财产进行了投资行为,那么在此过程中所获得的收益,将被视为经营性质的收益,也因此这笔收益会被认定为夫妇两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在此次投资中产生的收益是纯天然
孳息,比如说一方使用个人所有的财产购
买房产,而该房产在这段时间内产生的自然增长的价值所带来的收益,便可以被视为是这个人的
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
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获得的
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