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交通事故责任追究的问题上,倘若发生了
肇事逃逸事件,无论是
交强险还是商业险理应作出相应的赔付。
然而,商业险的赔付条件需依照保险合协议中的具体条款和规定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
交通肇事后的肇事逃逸行为并非保险公司拒绝
赔偿的唯一理由,只有当满足以下特定条件时,保险公司才有权利拒绝支付
赔偿金:
(1)驾驶人尚未取得驾驶资格或处在酒醉状态下;
(2)在被保险车辆被
盗窃、
抢劫期间
发生交通事故;
(3)
被保险人故意造成
道路交通事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
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