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端终止
雇佣关系的行为,无疑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解除劳工合同举措,此时单位有义务依据雇员在现单位所服务的时间长短,以双倍金额给予
经济补偿。
更加确切地说,当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每个工作年份满一整年时,单位应依法给予其两个月的薪水作为经济补偿;
如果不足一整年,则以一年计;
如果不足六个月,单位也需支付雇员一个月的
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