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包方未能依照约定支付
工程款项的应对措施为:
承包商应及时对发包方进行书面催促,同时给予适当的
宽限期以便对方能够
履行义务;
若发包方经过多次催促仍然未予支付,承包商便有权依据所掌握的相关
证据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申请拍卖该项工程以获得相应的款项
赔偿,或者与发包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共识,以折现价格进行该工程交易,从而获取相应的款项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
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
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