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现行司法实践,头部受创导
致伤口面积达到或超过八公分视为轻度伤害。
2.在法律层面上,轻度伤害是指身体受到物理、化学及生物学等各种外来因素影响所产生的局部组织、器官结构或功能的损伤程度尚未达到严重
伤残级别但又不等同于轻微伤害的情况。
3.在涉及轻度伤害的
刑事案件中,尽管法律对于伤害索赔的标准并未做出明确规定,但是仍需遵循最高人
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人身
损害赔偿案件运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当受害者受到
人身损害时,其因为接受治疗而支付的相关费用及因为缺勤而损失的
工资收入,包括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和必要的营养费等,责任方有责任对此类金额进行
赔偿。《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
轻伤二级a)头皮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8.0cm以上。
b)头皮撕脱伤面积累计20.0cm2以上;头皮缺损面积累计10.0cm2以上。
c)帽状腱膜下血肿范围50.0cm2以上。
d)颅骨骨折。
e)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f)脑神经损伤引起相应神经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