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若
行为人采取
转移财产、隐匿身份等手段躲避支付
劳动者应得的
劳动报酬,或明知具有支付该笔劳动报酬的财力却故意拖延或拒绝支付,且当数额达到巨大标准;
在接到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发出的支付令后仍然坚持不予支付的,便可能触犯
刑法,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和
罚金的
刑事责任惩罚;
而如果此种失职行为给社会带来了严重危害,此人将被判处更为严厉的刑期,即三至七年之间,同时附加相应的罚金惩处。《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
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
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
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