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施行合并操作之前,原公司的
股权比例应该依照股权的原始持有量进行划分,同时股东的权益份额亦可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变动。
待到合并完成之后,合资公司的
注册资本便将由原有的A公司以及B公司的注册资本总额构成。
各股东应根据其原有持股数量,在合并后的新公司内进行股权合并。
对于公司兼并行为,专家评审组有责任依据相关
法规及行业标准,对公司资产展开全面的
清算工作,以确保新的
注册资金适度且合理。
另外,针对
并购后的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以及每位参与者的具体贡献,我们也会据此设定出相应的股权配比方案。
在此过程中,股东们有权决定是否进行
股权转让或退出股份。《
民法典》第六十七条
法人合并的,其
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
连带债务,但是
债权人和
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