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婚姻中的
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之时,同样有权分享
财产分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任何一方均享有平等的分割
共同财产之权力,无论其是否为
主动提出离婚者。在进入实质性
财产分割阶段之前,首先需要由夫妻双方自行探讨并协商如何进行切实可行的财产分割方案;若双方在此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便可依法
向法院提起诉讼,交由专业法官作出公正裁决。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在讨论财产分割问题时,均必须遵循以下五大基本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注重保护未成年子女及女方权益原则。3.保障生活便利并顺应习俗原则。4.禁止
滥用职权原则。5.一旦夫妻当中任何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遭到消耗、毁损或消亡,对方将不得因此寻求
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
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