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虚拟财产和现实财产在
盗窃领域内的相似性,实际上其本质并无区分之处。
诚然,在虚拟世界中,同样存在着不同种类的物品,它们并不全都拥有经济价值,当然也并非绝对地无足轻重或毫无价值,需要对每种情况进行独特的细致入微的分析。
至于这些物品是否具备经济价值这一问题,我们可以咨询物价部门以及相关权威鉴定机构以获取准确而详尽的答案。
当然,具有经济价值的虚拟财产,在法律层面上,完全有资格作为盗窃
犯罪的犯罪对象。《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