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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之后,若夫妻一方未能友善地承担起对孩子的生活扶助及教育责任,即便在父母身体状况不佳、难以维持生计或生活陷入困顿时,他们的孩子仍然需要担当起对他们进行经济上或精神上支持的责任,这被称为“
赡养”义务。
然而,
抚养与赡养这两种法律责任之间其实存在明显区别。
当父母未能如约履行其应有的抚养职责时,他们的子女完全可以向父母亲索求抚养所
拖欠的费用或要求他们进一步履行
抚养义务;
然而,赡养则属于另一种独立的法律义务,子女并不能以父母未能完全履行抚养责任为理由,借此来对抗自己对于父母的赡养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
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
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