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条款定义,交通
肇事罪作为一种严重的
犯罪行为,其特征在于
违法了道路交通管理
法规,且导致了重大的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到严
重伤害、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或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遭受了重大损失。
而该类
犯罪中被追究
刑事责任者的行为必须符合特定条件。
即在
交通肇事过程中有一人以上受到了重伤,并且承担全部或
主要责任,同时为了逃避
法律制裁纷纷逃离事故现场,这些均可视为交通肇事罪成立的标准必备要素。
然而,每当涉及到由
肇事逃逸所带来的
人员伤亡问题时,是否加重
刑罚处罚情节呢?事实上,这种情况下并不存在所谓的
加重处罚情节,
犯罪嫌疑人将面临着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等相对较轻的惩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
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