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
回扣的行为被认定为
职务侵占罪。
就职务侵占罪的客观表现形态来看,其主要是利用职权带来的便利条件,秘密侵占本单位财产,且
数额较大的一种
犯罪行为。
例如,此类
犯罪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下列三大方面:
首先,
行为人必须是以自身的职务之便来进行私自侵占;
其次,行为人必须对他人的财物具有实际的侵占行为;
最后,这种侵占行为所涉及到的资金或财产的数额必须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量较大”这一标准限制。《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
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
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