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之规定,债权原则上是允许进行转让操作的。
然而以下三类债权则被明确排除在可转让范围之外:首先,由于其债权属性特殊而无法实现转让的债权;
其次,经由
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明示禁止转让的债权;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依法不能转让的债权。
同时,需注意的是,若欲实施
债权转让行为,则转让方有义务告知
债务方,否则未经通知的转让对
债务人将不具备约束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
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