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家庭经济AA制的夫妇,是无法在婚姻关系持
续期内向另一方提出
债务偿还要求的。
因为他们之间并不存在所谓的
夫妻共有财产制度,因此亦不存在共同承担的债务责任,理应由负债人独立承担还款义务。
若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延续过程中就其拥有的
共同财产达成约定,且第三方知情此协议内容,则该
债权人有权仅从夫妇其中一方的
个人财产中获得
债务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
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