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协助
网络犯罪的情形中,确实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但这必须满足如下几个必要且充分的条件:
(1)该人员或事物可能会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
处罚措施;
(2)在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情况下,采用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引发额外的社会安全风险;
(3)如果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我照顾,或是孕妇或是正值哺乳期的母亲,采用取保候审能够有效避免危及社会大众利益;
(4)在
羁押期间即将到期,但案件仍未解决妥善时,为了促使案件加速处理,也需要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