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行为的合法性需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所谓恐吓威胁,是指以损害他人基本权利或威胁社会公共安全等为手段,压迫恐吓他人,使其承受极度紧张和恐惧。
如果涉及到严重后果,应考虑向当地警方报案并请求协助。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有权针对此类威胁行为对违法当事人实施
行政拘留处罚;
若情节特别恶劣,还可能被定性为
寻衅滋事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
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
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