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
二审判决结果不满需等待多长时间方可申请进行再审的问题,依据现行
法规政策作出详细解析如下:二审判决下达之后若仍有异议,
当事人可在判决、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提出再审申请。
然而,当涉及到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中所列出的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和第十三项规定情形时,应从当事人知晓或预见此类情况之日起算,不得超过六个月。
另外,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做出再审决定的案件,裁定将暂时停止原判、裁定以及调解书的执行,但是如涉及追索
赡养费、
扶养费、
抚育费、
抚恤金、
医疗费用、
劳动报酬等系列案件,则可不予
暂缓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
当事人
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
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零六条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决定再审的案件,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执行,但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劳动报酬等案件,可以不中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