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
医疗事故的情况下,涉及到的相关
责任人,如医生或护士等职务人员,被要求向患者支付相应的补偿款项;
同时,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权命令停止该医护人员在此期间6个月至1年的职业活动。若医疗事故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那么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有权撤销其从业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
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
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