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要提交
诉讼,具体操作是前往有
管辖权的法院
立案庭
递交诉状,保障自身
诉讼权益的合法行使。
其次,立案审查环节中若符合
立案标准要求,法院会通知
当事人在七个工作日内缴纳
诉讼费用,缴费成功后即可正式立案;反之,若不符合立案标准,法院则会裁定不予受理。对于
裁定驳回起诉的结果,如您对此持有异议,可以在十个工作日内向上级人
民法院提起上诉。立案受理之后,法院会在五个工作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方当事人,被告方当事人也需在十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答辩,同时法院还会通知当事人进行
证据交换,如当事人有相关申请,法院也会依法作出
财产保全裁定,并立即启动
执行程序。接下来,法院会安排开庭日期,并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开庭的时间、地点以及主审法官等信息;对于
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同样会提前三天进行公告,确保公众的知情权。
开庭审理阶段,法院会宣布开庭,核实当事人的身份,宣布
合议庭成员名单,告知当事人各自的权利与义务,并询问是否有人申请回避。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需要陈述案件事实,提供相关
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举证质证阶段,法院会告知证
人的权利与义务,
证人需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庭的
证人证言,展示
书证、
物证及视听资料,双方当事人需就证据材料发表意见。法庭辩论阶段,各方当事人需就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辩论,进行辩驳和论证。
最后,法庭调解阶段,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有机会协商解决
纠纷,如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会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签署后即刻生效,当事人应按照调解书的约定
履行义务或者
申请强制执行;若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合议庭将会合议作出裁决(宣判)。对于判决结果,如当事人同意判决,应主动履行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或者向我院告诉庭提出执行申请;若不同意判决,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处理:如为裁定,自送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如为判决,自送达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