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律所主要承担以下在闵行区
代理取保候审事宜的职责范围:
首先,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有关法律条款的深度解读和精准分析,以此为基础,他们能够针对具体案件情况提出最为恰当且具有实用价值的取保候审策略。
其次,我们的团队也会积极收集、整理并归档与案件相关的各种
证据资料,从而为撰写
取保候审申请书做好充分的准备。
再者,我们的律师还将代表您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法院进行深入的交流和协商,以期通过努力争取到取保候审的批准。
此外,若有必要,我们的律师将会在法庭上为您进行有力的辩护,详细阐述取保候审的理由和依据。
最后,我们的律师还将对您履行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进行严格的监督,例如要求您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个人动态,以及不得擅
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地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