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保险公司拒绝为突发性支气管炎症进行理赔,其原因或许包括保险合约中所规定的细则、保险公司对该疾病可能存在的判断及认为此病症未包含在合约约定范畴内,或者
被保险人未能严格遵循合约规定的义务等等。
然而,无论具体原因如何,作为被保险人,您都享有以下几种途径来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案:
首先,协商解决:您可尝试与保险公司进行沟通,并提供相关的病史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资料,以期保险公司能够重新审视并考虑您的
赔偿申请;
其次,投诉处理:若协商无法达成共识,您有权向保险监管机构提出投诉,请求他们督促保险公司依照法律
法规履行其
合同义务;
最后,
诉讼解决:若上述两种方法皆无法解决问题,您还可以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切实履行其合同义务,并索回相应的赔偿款项。
《
保险法》第七十五条
保险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
《保险法》第七十八条保险人应当在
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查勘,确定事故原因和
损失程度,支付保险金或者承
担保险责任。
《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保险人拒不履行支付保险金或者承担保险责任的,被保险人可以向保险监管部门投诉或者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