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牵涉到财物的案件,我们规定每宗案件的收费标准在人民币1000元至1万元之间;
至于
代理申诉类案件,其收费标准则在人民币1000元至6000元之间。
如若案件需要进入再审阶段并且该案
一审或者
二审并无委托代理,此时的收费标准将根据各种类型的
诉讼案件进行调整;反之,若是已经对一审或者二审进行了代理,那么收费标准将会减半实施。
依照
标的额比例收费之制度主要适用于涉及到
财产权益关系的案件,具体的收费比例将依据相关的标准进行确定。计时收费的方式则适用于所有类型的法律事务,其具体的费用将根据实际有效的工作时间以及
律师个人的收费标准来计算得出。关于有效工作时间的计算规则,是由各省市的律师协会共同制定的;而律师个人的收费标准,则由各个律师事务所自行决定。
《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