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相关规定,对于盗窃
犯罪,存在下列情形者,无需考虑其
涉案金额:
1.屡次
盗窃:无论每次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
行为人持续多次实施此类盗窃行为,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2.
入室盗窃:无论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行为人未经许可擅自闯入他人住所并实施盗窃,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3.携械盗窃:无论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行为人在行窃过程中携带武器或其他危险工具,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
4.
扒窃:无论所盗窃的物品价值如何,若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或交通工具上秘密
窃取他人财物,则将被视为构成盗窃罪。在此类情况下,盗窃罪的判定并非仅依赖于
盗窃金额这一单一因素,而需综合考量行为的性质及情节等多方面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